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关于给予冼烨伟等5名高职扩招学生退学处理的公告
来源: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-继续教育学院(新)
时间: 2023-07-04 09:11
根据《广州华夏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学生的学籍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:未经批准,连续1个月不参加学校规定的任何形式的教学活动,或无任何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记录者,应予退学。鉴于冼烨伟等5名高职扩招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,经校务会研究决定,按规定给予该5名学生退学处理(详见附件)。
因附件名单中有学生难于联系,退学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,特予以公告送达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,满60日即视为送达(期间以其他方式送达的,以《退学决定送达回证》上的签收时间为准)。
学生若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,可在收到本退学决定起(以公告送达的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)5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(020-87860490)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教务处
2023年7月4日



华夏院教字〔2023〕33号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关于给予冼烨伟等5名高职扩招学生退学的决定.pdf
扫描二维码 分享本页